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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一位署名为“温汤”的网友在跟帖中说“这事儿要查,很容易。地中海酒店是一家四星级大酒店,入住、餐饮都有严格登记和对账单的,都是电脑系统生成的。纪委同志下到酒店,查一下原始电脑记录,看有没有妇联家庭杂志的消费记录就行。没有的话,就是虚开发票。”
也有部分网友对事情保持了冷静,认为发票“照片”的真伪“也很难辨别”,呼吁要“查明真相”。
广东省妇联的有关负责人指出,2008年11月8日,家庭期刊集团就已经对外宣告正式挂牌,成立家庭期刊集团有限公司。由此,家庭杂志社成为一个完全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。这位负责人表示,因为历史沿革的原因(家庭最早由妇联创办),国资委委托妇联为“代行出资人”,对家庭期刊集团的核心领导层进行管理,具体的企业运作并不在妇联管理范围之内。
这位负责人表示,广东省妇联是广东第一批“阳光财务”试点单位,哪怕是几块钱的报销都有出处,并且都在有关部门的掌控之中。此外,有关部门年年都会对妇联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,“百万元吃水果绝不可能!”她表示,无论事情真相如何,将“家庭杂志社吃水果虚开发票事件”胡乱地冠以“妇联水果门”的说法,对妇联并不公平。